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龙岩市公务用车定点加油服务项目向采购人、潜在供应商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开展采购需求调查,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龙岩市公务用车定点加油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征集人: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服务对象范围:龙岩市本级及各县(市、区)范围内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服务期限:2年
二、调查内容
请各单位根据项目情况按以下提供相关建议。
1.技术要求
技术要求是指对采购标的的功能和质量要求,包括性能、材料、结构、外观、安全,或者服务内容和标准等功能和质量指标的设置要充分考虑可能影响供应商报价和项目实施风险的因素。(技术要求不得指向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技术路线等)
2.商务要求
商务要求是指取得采购标的的时间、地点、报价和服务要求,包括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和地点(范围),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售后服务等。
3.其他要求
其他要求主要内容为基于项目实际情况针对产品的设计方案、针对本项目采购实施合理化的建议等。
4.相关情况
相关情况是指产业发展、市场供给、同类采购项目历史成交信息,以及可能涉及的运行维护、升级更新、备品备件、耗材等后续采购情况
三、调查方式
问卷调查
四、调查要求
有意向参加调查的采购人、潜在供应商以及社会各界人士请于2024年7月19日17:30前,将完成的调查问卷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的电子邮箱中(①单位提供的:需加盖单位公章。②个人提供的:需个人签字,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电子文件命名方式:项目名称+单位名称。
五、相关要求
1.本次市场调查仅为编制采购需求使用,非资格预审。投递人相关资料一经递交后,不予退回。
2.无论征集单位是否采用,投递人应保证所递交的资料,不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递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投递人对所投递的资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对所有自愿递交参数征集资料的投递人,征集单位不给予任何形式的经济和物资补偿和奖励,一切费用均由投递人自行承担。
3.征集单位有权针对征集内容不了解、不清楚的地方对投递人进行询问,投递人应保证相关人员能够及时回复征集单位的问题。在规定时间内拒绝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
4.本次采购需求征集活动为项目开展前的需求市场调查阶段。
5.征集人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对供应商所提出的反馈意见不作书面回复。
六、联系方式
征集人:龙岩市公物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沈小清/王健澎
电话: 0597-2890020/0597-2529019/0597-2890036
备注:以上所有内容为暂定的内容,最终内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